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石化码头增加经营货种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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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石化码头增加经营货种项目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石化码头增加经营货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公开以下信息,进一步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石化码头增加经营货种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现有码头作业货种为128种(其中有1种重复,实为127种),包括油类(柴油、汽油等6种)和液体化工品(包括醇类、酸类、苯类、酯类、醚类、酚类、酮类、碱类、醛类、胺类、烷烃类、芳烃类、卤代烷、卤代烯等122种),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296万。本项目拟新增码头作业货种48种,分属于油品类、烷烃类、醚类、酯类、醇类、酚类、呋喃、苯类、酮类。本项目不新增储罐,通过增加物料的周转次数,缩短物料的周转周期满足本项目新增货种的暂存。除了装卸货种发生变化外,码头水工建筑物(包括作业平台、系缆墩、引桥等)、码头岸线长度、泊位数量、设计吞吐量、装卸设备及管线等均不变。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改造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依托储罐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立沙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分析,本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根据核算结果,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于本改造项目除了装卸货种发生变化外,码头水工建筑物(包括作业平台、系缆墩、引桥等)、码头岸线长度、泊位数量、设计吞吐量、装卸设备及管线等均不变,本项目码头营运期噪声源强不变。根据码头边界噪声现状值(见表6.3-3)可以看出,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65 dB(A),夜间≤55 dB(A))的要求。因此,本改造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在采取相应防治和处置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在严格执行各种防渗条件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会超过现有水平,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6、土壤环境评价结论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发生危险品泄漏、火灾及爆炸时,危险物质和消防废水等可能造成地表漫流或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土壤评价范围内均规划为工业企业,不涉及敏感目标,因此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分别有:化工品类泄漏进入地表水环境事故、化工品类泄漏挥化进入大气环境事故。在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不断完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8、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改造未新增水工结构,无隔断鱼、虾类生物回游通道,对水生生物的回游产卵繁殖、索饵等活动影响不大。本项目营运期本项目废水不排放,排污问题造成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船舶航行影响的范围较工程前没有增加或者改变,影响的程度基本不变。航行过程中只要加强管理,控制航道船舶行驶速度,一般不会对水生动物造成直接伤害。

由于本项目维护性疏浚仅局限于码头前沿水域,且区域水流强劲,有利于悬浮物扩散,较高浓度影响区域仅限于作业点周围,疏浚作业虽然对鱼类活动有影响,但其影响通过修复是可逆的。且本改造项目维护性疏浚时间拟将避开每年的3月~8月,尽可能把疏浚工作安排在秋、冬季节,避免因本项目港池疏浚造成项目附近水域悬浮物浓度过高而影响项目下游的各保护区的保护对象的产卵、繁殖与生长。

所以,从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附件下载查阅《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石化码头增加经营货种项目》(征求意见稿),也可前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查阅纸质版报告书。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626469645。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示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并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5989663928

邮箱:475506681@qq.com

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三江港口.docx


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石化码头增加经营货种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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